长春居住证签注指南

居住证;长春;        2018-08-09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一、办理条件
居住证有效期满,持证人继续在居住地居住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延期。
另:
(1)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2)使用功能中止的居住证,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延期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
(3)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办理延期的,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起重新计算。
二、办理材料
本人居住证
三、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
步骤一:登陆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选择居住证办理。
步骤二:根据查找事项→详细信息→用户登录→在线申报→等待受理→办件办理中→办件办结→满意度评价流程进行申请。
步骤三:携上述办理材料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领取居住证。
网点申请:
持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参照公示内容)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派出所后按正常流程办理。
四、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31-8528106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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