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工伤保险缴费指南

工伤保险;金华;        2018-08-15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1、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基准费率按本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的0.2%确定。

2、一类行业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为0.5%;

3、二类行业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为1%;

根据工伤支收不同实行费率上下浮:

(1)、收支比为0—50%(不含50%)的按基准费率的50%征收;

(2)、收支比为50%—80%(不含80%)的按基准费率的80%征收;

(3)、收支比为80%—120%(不含120%)的按基准费率征收;

(4)、收支比为120%—150%(不含150%)的按基准费率的120%征收;

(5)、收支比为150%以上(含150%)的按基准费率的150%征收;

4、三类行业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为2%;

根据工伤支收不同,实行费率上下浮:

(1)、收支比为0—50%(不含50%)的按基准费率的50%征收;

(2)、收支比为50%—80%(不含80%)的按基准费率的80%征收;

(3)、收支比为80%—120%(不含120%)的按基准费率征收;

(4)、收支比为120%—150%(不含150%)的按基准费率的120%征收;

(5)、收支比为150%以上(含150%)的按基准费率的150%征收。

二、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金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企业单位职工(含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且缴费基数上限为12090元,下限为2420元。

三、缴费地点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费地点:

金华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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