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二、办理材料
转出: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4、身份证
5、户口本复印件
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身份证
6、户口本复印件
7、《劳动合同书》
8、《参保缴费凭证》
三、办理流程
转出流程:
申请-转出单位或个人报送有关材料。
受理-核实记录移交接续办公室。
审核-核对材料,检测欠费及个人信息病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接收《联系函》、发送《信息表》、核对信息,转移基金。
取件-完成转出。
转入流程:
申请-转入单位或个人报送有关材料。
受理-到核实记录处窗口核定办理新参保,核定记录处转移接续办公室。
审核- 审核申报材料,受理转入申请。
办理-发送《联系涵》,接受《信息表》,确认转移基金。
取件-完成转入。
四、办理地点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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