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共为11162人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社保        2017-01-20
根据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1月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呼和浩特市共为11162人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10778.12万元,月人均1377.5...

根据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1月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呼和浩特市共为11162人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10778.12万元,月人均1377.59元,确保了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

据了解,去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切实加强失业保险金审批和发放管理,积极宣传失业保险政策,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

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具备什么条件,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此,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金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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