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0-10-12
镇江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镇江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一、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

1.职工及所在单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信用良好,同意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4.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一定余额;

5.未发生或已全部还清公积金贷款;

6.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8.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

1、申请:借款人填报借款申请表;

2、审批:银行审批后报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审批;

3、签约:在约定时间到贷款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4、划款:借款人办理储蓄卡,签订委托代扣协议,并办理划款;

5、还款:借款人按月还本付息;

6、终止:借款人还清本息后,解除抵(质)押登记。


三、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只有一方符合购房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

贷款利率

5年期(含)以下贷款年利率为3.75%

5年期以上至30年(含)的贷款年利率为4.25%

贷款期限:

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合作建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

购买二手房、公有住房的,房屋已使用年限加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5年。


四、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

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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