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条件:
深圳市内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两年。
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购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
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
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提取次数:
1次。
所需证件:
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和契税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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