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医疗缴费
6%: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统一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缴纳医保费
2%: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
个人按职工基本医疗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9.5%,建立个人账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医疗统筹。缴费比例为5%,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统筹待遇。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统筹的,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救助。大额医疗救助金按每人每月5元缴纳,缴纳到不再参加医疗保险时终止。)
二、缴费基数
最大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最小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
三、缴费额度
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额度:
1、学生儿童:50元
2、城镇非从业居民:成人居民每人29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0元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额度:
缴费额度上限:个人:257.75 ,单位:773.2656
缴费额度下限: 个人 :51.55, 单位:154.65
(平均工资低于在岗职工300%,大于在岗职工60%的: 个按人按缴费费率的2%,单位按6%计算)
四、缴费方式
1、成人居民办理参保:续保缴费时,请按每人每年290元的缴费标准及时足额将保费缴存到本人的哈尔滨银行医保签约存折内。
2、在校参保大中小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按学年度于每年9-10月份统一收取
3、市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医疗保险费,按照人员性质不同,分别通过市财政代扣代缴和单位自行缴费两种方式缴纳
五、缴费年限
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备注:如果职工在缴足最低缴费年限仍未达到退休年龄,职工应继续缴纳医保费;达到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须由用人单位按西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继续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费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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