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补缴社保来得及吗?

        2020-05-11

很多人在退休之后才打算补缴社保,社保中断很久后可以再补缴吗?你还有这些机会的。


一、允许补缴社保费有下面几种情况:

1.应买而未买,可由单位补缴

在佛山,员工在合同期内应买而未买社保的,可由单位带齐资料进行补缴社保费,补报半年内到所属地税分局办理,补报半年以上的到所属社保局办理。

2.个人灵活就业参保一次性补缴

达到退休年龄社保未买满15年的,仍未买够年限的,可办理一次性补缴社保费业务。

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追溯补缴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未按规定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参加社会保险,过后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补缴或在社会保险稽核机构整改意见规定限期内办理补缴的。


二、补缴社保费需要符合下面几种条件:

1.应买而未买

补缴的时间范围是按以下原则判定:

(1)对存在实际劳动关系,但没有参保或没有足额参保的时段进行补缴;

(2)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

(3)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以及对应单位类型和人员类别的各种险种开始时间,各险种具体开始时间(纳入社会保险统筹时间)。

2.个人灵活就业参保一次性补缴

根据2016年的政策,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向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缴纳该未参保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缴费的最长年限为:从200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日。

还有的小伙伴以为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社保费,对此社保人士就表示,根据政策,最长缴费月数是118个月。也就是说,根据每个人的年龄和参保具体情况,允许一次性补缴1~118月不等的社保费,并非180个月(15年)。

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追溯补缴

由单位填写追溯补缴申请表,并提供职工个人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工资表等,以及职工个人身份证。


三、补缴社保费,需要缴纳滞纳金吗?

1.单位需要缴纳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滞纳金计算规则为: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

2.个人参保人员不征收滞纳金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征收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针对个体参保人员,如果没有按时缴费,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如果跨年度欠费必须补缴滞纳金。

3.每年的3月31日是分界线

据了解,相关部门每年都会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公告,个体参保人员在当年的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前一年欠费的补缴手续。3月31日前补缴都不会收取滞纳金,但是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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