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社保费征缴
养老险缴费
医保报销上涨
重磅好消息来了
事关每一个北京人利益
一
普通银行卡也能提取公积金了,11家银行卡可办
1、11家合作银行的银行卡,可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
自今年起,公积金缴存人可使用本人在北京地区11家合作银行的银行卡作为“公积金用卡”,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
2006年3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与银行合作制发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缴存职工可使用此联名卡提取住房公积金。
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打入“公积金用卡”账户
提取人可以使用本人在北京地区11家合作银行发放的I类银行卡(不受额度限制的银行借记卡)作为“公积金用卡”。提取人在网上或柜台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可选择已添加的任意“公积金用卡”作为提取收款用卡,提取事项审核通过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打入该“公积金用卡”账户。
同时,如提取人已存在约定提取协议,也可以通过变更约定提取收款卡,使用已添加的任意“公积金用卡”作为约定提取收款用卡。
3、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
11家合作银行包括:
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交通银行。
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但需要注意的是每家银行限一张。
二
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5万以下,未来提取材料简化
1、办理条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关于简化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材料的通知》。
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时,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无需提供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包括:
(1)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以下(含5万,不含未结利息)。
(2)提取申请人为已故职工配偶、父母、子女。
2、申请办理途径
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通过公积金业务网点可查询办理。具体操作可参见:
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详解。
3、实现效果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以下(不含利息)的已故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确认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简化了办理材料。
4、特别提醒
(1)已故职工账户余额5万元以上(不含5万),配偶、父母、子女申请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原有规定办理,仍需提供确认继承、受遗赠公积金份额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已故职工账户余额5万元以下(含5万),配偶、父母、子女申请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已故职工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亲属关系材料原件(包括结婚证、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配偶、父母、子女之外的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已故职工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以及公证部门出具的确认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
职工账户余额5万元以下(含5万),申请人在申请继承销户提取时,需承诺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张分配被继承人的住房公积金,由提取人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自4月起,将对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统一进行调整
1、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0日至25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通告,为做好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自4月起,将对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统一进行调整。
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至25日(节假日不顺延)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银行发起批量扣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时间为4日至25日
为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平稳顺畅,每月补缴业务办理时间为1日至25日,其中社保(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时间为1日至25日的工作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时间为4日至25日。
3、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2021年4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于每月8日、18日(以下简称扣款日)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每月10-17日、19-25日的工作日(以下简称查缴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市各网点均开通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请在当日15:00前办理。
每月扣款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因扣款日顺延而占用查缴日时,当天不能进行银行查询缴费。
4、特殊情况,税务部门可能对扣款日进行微调
遇特殊情况,税务部门可能对扣款日进行微调,将及时通过税务、人社和医保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通告,建议每月5日前存足费款。
四
2021年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发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今年最低缴费标准与去年相同,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为年缴费9000元。
1、缴费期限
4月1日-12月10日
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均可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补贴标准
标准1:选择最低缴费至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以下类同)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
标准2:选择2000元至4000元以下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
标准3:选择4000元至6000元以下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
标准4:选择6000元至最高缴费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50元
五
北京居民养老险,新增3种缴费方式
为方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办理缴费、信息查询等业务,自2021年4月起,进一步拓宽缴费渠道,在原有银行代扣缴费方式基础上推出银行柜台、银行APP和网上等缴费方式。
1、适用对象
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了参保登记,需要缴纳当年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以及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特殊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参保人。
2、缴费标准
每年3月31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公布当年缴费标准。参保人在最低缴费标准和最高缴费标准之间合理选择缴费金额。
3、缴费方式
①银行代扣缴费方式
每年4月至11月的每月15日、12月的7日,税务部门委托银行进行扣款,参保人在扣款前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如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1至2个工作日扣款,具体日期不再另行通知。
②银行缴费方式
银行柜台缴费
税务部门联合北京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开通银行柜台缴费业务。参保人需携带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代缴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参保人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于每年4月至11月的每月1日-14日、12月的1日-10日(工作日15点前),前往上述任一银行网点柜台办理缴费业务。12月的银行代扣日不能办理柜台缴费。
银行APP缴费
税务部门联合北京农商银行开通银行APP缴费业务。参保人可登录银行APP办理缴费业务,业务办理时间与银行柜台缴费时间一致。
③网上缴费方式
每年4月至11月的每月1日-14日、12月的1日-10日(工作日15点前),参保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网上缴费方式”)通过“我要办税-社保”办理缴费业务。12月的银行代扣日不能办理网上缴费。
4、缴费办理
①2020年底以前已完成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在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署的《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中填写的代扣代缴账号信息及缴费信息依然有效,可由银行定期自动完成扣款缴费,也可通过银行缴费方式或网上缴费方式完成缴费;如需修改缴费金额,可通过银行缴费方式或网上缴费方式修改。
②享受补贴补助或需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特殊缴费的参保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现行方式核定并及时将应缴费额传递给税务部门,参保人无需再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2020年底以前已完成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原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预留的扣款账号依然有效,可由银行定期自动完成扣款缴费,也可通过银行缴费方式或网上缴费方式完成缴费。
③2021年及以后新办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通过银行缴费方式或网上缴费方式选择缴费金额并完成缴费。
④2020年底以前已完成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因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籍、户籍所在区、代扣代缴账号信息发生变更的,以及参保人(不含享受补助补贴人员)未签订协议书的,或参保人签订了协议书但已失效的,可通过银行缴费方式或网上缴费方式选择缴费金额并完成缴费。
六
北京医保报销比例大幅上涨!报销最高可达99.1%,住院封顶线为50万元
目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两种类型,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两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北京市全体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急)诊待遇和住院类待遇,两者分别设置了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也称“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额度。
支付比例
支付比例是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最高支付限额也称“封顶线”,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上限。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01年,北京市建立了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目前,北京市在职职工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退休人员达到85%以上,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均为90%,门诊封顶线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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