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2012年实施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还是2016年公布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都明确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近日,市民方女士想将自己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用于所住旧楼加装电梯,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却驳回了她的申请。
为此,方女士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回复可提取公积金,并责令公积金中心对方女士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但公积金中心坚称:广州虽有办法,但“上位规定”并未明确提及电梯加装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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