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重庆市潼南区就业局获悉,9月1日-9月30日期间,凡该区城镇户籍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均可到户籍所在地就业社保所,申请今年1-7月的社保补贴。
按照规定,此次补贴的对象为:申报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据了解,本次可申领的具体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补贴期限规定为“三类人员”的社保补贴期限3年,首次申报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办理实名登记并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期限为2年。
据悉,申报潼南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需提供资料有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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