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参保
办理条件:
1.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自批准成立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单位职工:对于已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目前处于中断缴费状态的职工,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增加;未参加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登记;
办理材料:
单位(首次参保):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与银行签订的缴费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5.《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6.分支机构(非法人单位)应提供总公司委托授权书原件。
单位(非首次参保):《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单位职工:
1.职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如有变更还需提供本人变更页)复印件;
2.《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方式一:网上申报(推荐)
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选择初次登陆,按要求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录入完成后保存、提交,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持办理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方式二:企业版软件
用人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并保存,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通过数据交换生成报盘文件,存入U盘,并持办理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间: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5日至22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时间为1日至月末,周六日休息,法定假日冲掉的办理时间没得补。
2.办理费用:免费
3.办理地点:北京社保局地址电话大全(含各区县)
上班时间: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5日至22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时间为1日至月末,周六、日休息,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个人参保
1.办理条件:北京户籍人员(被征用了土地的失地农村户口人员或其他特殊政策规定的农村户口人员);
注:一般情况下,北京农村户口人员是不能正常购买社保的,只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北京城镇户口的个人上社保是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办理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
3.办理流程: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参保;
4.办理地点: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